目 录
为做好全省监狱系统暴雨洪涝灾害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,保证防汛救灾抢险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,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,保障监狱系统安全稳定,制订《山西省监狱管理局防汛应急预案》。
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,由低到高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、三、二、一级。
Ⅰ级(特别重大)
暴雨预警,气象台连续2天发布红色预警;全省范围内一个或多个流域发生大洪水;黄河干流发生河段堤防决口。监狱范围附近大中型水库发生严重垮坝;因受暴雨、洪水影响,监狱存在重大安全风险。
Ⅱ级(重大)
暴雨预警,气象台已发布红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橙色预警;部分监狱受山洪、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;监狱建筑存在垮塌风险;监狱范围附近中小型水库发生垮坝;受暴雨、洪水影响,监狱存在较大安全风险。
Ⅲ级(较大)
暴雨预警,气象台已发布橙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黄色预警;个别监狱房屋存在倒塌风险;监狱围墙存在垮塌风险;监狱周边地区存在内涝、山洪、泥石流风险;监狱附近河流、湖泊水位超限;监狱范围附近小型水库发生垮坝。
Ⅳ级(一般)
暴雨预警,气象台已发布黄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蓝色预警;监狱所在地区发布蓝色以上暴雨预警;监狱附近河流、湖泊水位异常升高;受暴雨影响,监狱建筑安全可能受到威胁。
省局防汛应急指挥部职责:
负责领导、组织全省监狱系统的防汛抗洪工作,主要职责是及时掌握全省监狱驻地雨情、水情、险情和灾情,收集了解汛情预警、灾情及防汛抗洪等信息,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减灾措施,统筹调配全系统人员、物资,组织灾后处置,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和对外信息宣传报到。
各单位防汛应急指挥部职责:
各监狱、省未管所、警官职业学院设立防汛应急指挥部,在省局防汛应急指挥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,组织和指挥本地区、本单位的防汛抗洪工作。
1
响应启动
2
信息报告
3
资源调配
4
应急支援
5
信息发布
6
响应终止
现场清理
解除警戒
善后处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