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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贯彻落实《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》的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

各监狱、警官职业学院,局机关各处室:

《贯彻落实《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的任务分解方案》已经局党委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学习研究,抓好贯彻落实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山西省监狱管理局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1年7月12

(此件主动公开)

贯彻落实《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

工作要点》的任务分解方案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(晋政办发〔2021〕43号)和《山西省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》(晋政办函〔2021〕85号),做好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,制定如下细化分解方案。

一、扩大公开范围,服务转型发展

(一)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转型发展战略部署,及时转载发布转型发展的政策文件、政策解读、具体举措等,努力营造“政务公开为转型”的浓厚氛围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责任部门:办公室,贯穿全年)

(二)完善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。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明确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,除依法涉密之外,必须全部公开到位。特别是事关重大民生以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、措施及其实施情况,要做到及时、主动公开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牵头部门:办公室,责任部门:各有关处室,贯穿全年)

(三)在我省监狱“十四五”规划和专项规划出台后,结合实际做好规划纲要和配套文件的主动公开工作,引导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牵头部门:办公室,责任部门:各有关处室,贯穿全年)

(四)加强法治监狱建设方面政策规定公开。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我局权责清单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牵头部门:法制处,责任部门:各有关处室,贯穿全年)

(五)做好财政信息公开。继续做好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、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,逐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。(责任领导:石玉泉,责任部门:财务处,贯穿全年)

二、严格公文把关,规范属性认定

(六)拟发文件在提交办公室审核前,起草处室要提出对文件属性的初步认定意见和依据。上位文件为主动公开的,公开属性原则上不得拟定为依申请公开、不予公开。严控依申请公开、不予公开属性的滥用。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、不予公开的公文,要实行台账管理,严格审核未主动公开的依据和理由,定期审查,结合实际动态调整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牵头部门:办公室,责任部门:局机关各处室,贯穿全年)

(七)对函复类公文严格审核,内容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和作用,或涉及公众利益、有必要让公众知晓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函复类公文,文件属性要定为主动公开。对我局与其他部门的联合发文,由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的,要按要求进行公开属性认定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责任部门:办公室,贯穿全年)

(八)对省局、各基层单位拟出台的制度规范,加强监督管理,属于规范性文件的,按要求向司法厅备案,并报送省政府公报及省政府门户网站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责任部门:法制处,贯穿全年)

三、优化便民措施,提升公开质效

(九)提升答复办理质量。对依申请公开事项,在依法依规答复办理的基础上,增加“便民答复”内容。当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、受理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、没有现成政府信息需要另行制作、申请内容不明确且经补正未能确定等情况时,从申请人实际需要出发,视情增加便民答复内容,为申请人提供尽可能周到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牵头部门:办公室,责任部门:局机关各处室、各基层单位,贯穿全年)

(十)提升解读质量。政策性文件要做到应解读、尽解读,解读材料除对政策本义进行通俗化、生动化解读外,要重点对政策背景、意义、作用、关键词、新旧差异等方面进行解读。更多使用图标图解、流程演示、视频动漫等解读方式。全年政策多样化解读率不得低于90%。对政策公布后社会公众的反响和疑问,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延伸解读、补充解读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牵头部门:办公室,责任部门:局机关各处室、各基层单位,贯穿全年)

(十一)拓宽解读渠道。用好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报纸等渠道,多样化发布政策解读材料。解读材料在门户网站发布的同时,要同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,视情争取在其他渠道发布,扩大受众面,提升知晓度。积极向上选报优秀政策解读材料,展示监狱亮点工作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牵头部门:办公室,责任部门:局机关各处室、新闻宣传与安全应急中心,贯穿全年)

(十二)畅通政策咨询渠道。建立全系统统一的政策咨询平台或入口,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咨询服务。积极解答基层单位和企业、群众咨询,精准传达政策意图,助力监狱机关形象提升和我省营商环境改善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牵头部门:办公室,配合部门:科技信息处、新闻宣传与安全应急中心,贯穿全年)

(十三)积极参与政务公开“亮点工程”,拓展公开内容、范围和方式,推动全系统狱务公开标准化、规范化。对面向罪犯、罪犯亲属等特定群体的公开事项,通过狱务大厅、电子信息屏、政策宣传册等方式,进行定点定向公开,打造多样化、个性化、精准化公开平台。(责任领导:李领国,责任部门:刑罚执行处,贯穿全年)

(十四)加强对公众关切问题的互动回应。创新工作方式,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、搜集和回应能力,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和跟踪反馈制度,将回应效果作为最重要的衡量标准,持续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。坚决杜绝不管不顾放任发酵、自说自话回避焦点、空话套话引发热议等现象。对上级要求回应的及时核实、处置、回应政务舆情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责任部门:办公室,贯穿全年)

(十五)做好局长信箱、互动回应等网上社情民意回应工作,积极探索更为便捷、高效、权威的回复方式,逐步缩短回复时间,提高回复质量。定期向社会公开典型政策问答,提升互动回应的效果。微信公众号要建立健全互动回应机制,开通留言、评论功能,及时了解社会关注,回应关切,提高回应效率和质量,提升群众的满意度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、贾满清,牵头部门:办公室、新闻宣传与安全应急中心,配合部门:局机关各处室,各基层单位,贯穿全年)

(十六)做好监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、科普宣传、爱国卫生运动、健康中国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。在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的同时,也要注重个人隐私保护,注重对社会谣言的回应澄清。(责任领导:李领国,责任部门:生活卫生处,贯穿全年)

四、加强平台建设,拓宽公开渠道

(十七)按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,积极推动我局门户网站迁移到省政务公开平台上,实现网站统一标准规范、统一域名格式、统一技术平台、统一安全防护、统一运维监管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牵头部门:办公室,配合部门:科技信息处,贯穿全年)

(十八)加强与政务信息管理局沟通对接,充分利用政务信息数据共享交换平台,做好涉及监狱系统的共享数据归集和数据治理,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持。(责任领导:石玉泉,责任部门:科技信息处,贯穿全年)

(十九)根据实际需要,对网站栏目进行动态调整,不断优化展示方式,提升便民服务水平。加强网站安全保障,按要求开展等保测评,定期进行安全评估,保证网站健康运行。做好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、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信息维护更新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、贾满清,责任部门:办公室、新闻宣传与安全应急中心,配合部门:科技信息处)

五、完善体制机制,健全保障体系

(二十)启用“山西省监狱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”,专门用于拟发公文公开属性认定、拟发布政府信息的审核、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办理和函询工作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责任部门:办公室,7月底前完成)

(二十一)依申请公开实行“登记制”和“书面答复制”,做到有申请必登记、有申请必答复。根据申请书内容和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的法定处理方式,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。要统一规范书面答复格式,包含查找检索相关政府信息的过程事实、处理决定的法律法规依据、申请人行使救济权的期限、途径等内容,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。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处理,有必要征求相关单位、部门意见的,作出书面征询并设定合理函复期限。被征询单位或部门应当及时、准确书面函复征询,阐明事实、依据和理由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责任部门:办公室,贯穿全年)

(二十二)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,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的信息,要严格审核,责任到人,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、及时性、准确性和权威性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、贾满清,责任部门:办公室、新闻宣传与安全应急中心,贯穿全年)

(二十三)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结合监狱工作职能,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,落实国家及我省各项政策要求,解决重点疑难问题,推广经验亮点做法。分管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责任部门:办公室,贯穿全年)

(二十四)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,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经费保障,确保政策解读、第三方评估、公开专栏建设、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。(责任领导:石玉泉,责任部门:财务处,贯穿全年)

(二十五)严格落实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的法定机构职责职能,理顺工作机制,强化队伍建设,配强工作人员。按要求分别确定1名具体工作人员,负责拟发公文属性认定与管理、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两项职能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责任部门:办公室,贯穿全年)

(二十六)加强对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,采取印发政务公开培训讲义、举办全系统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等方式,对局、狱两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开展专门培训。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,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标准,推进基层单位政务公开规范化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、贾满清,责任部门:办公室、政治部,贯穿全年)

(二十七)将《山西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予以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(责任领导:商运祥,责任部门:办公室,2022年1月底前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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