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李卯亮,性别 男 ,1958年11月24日出生, 汉 族,居住地山西省忻州市,因犯故意杀人罪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24日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减刑后,刑期自2016年1月21日起至2035年10月20日止。现在汾阳监狱服刑,因患严重疾病,汾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。经审核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、《监狱法》第二十五条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第五条之规定,本局认为罪犯李卯亮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,批准其于2026年3月1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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