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邵溪,性别男,1965年6月19日出生,汉族,居住地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,因犯故意杀人罪经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10日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减刑后,刑期自2024年11月14日起至2046年11月13日止。现在晋中监狱服刑,因患严重疾病,晋中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。经审核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、《监狱法》第二十五条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第五条之规定,本局认为罪犯邵溪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,批准其于2026年2月1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