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邵喜,性别男,1964年7月6日出生,汉族,居住地山西省阳泉市城区,因犯受贿罪经平遥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5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00万元。刑期自2021年5月25日起至2031年11月24日止。现在临汾监狱服刑,因患严重疾病,临汾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。经审核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、《监狱法》第二十五条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第五条之规定,本局认为罪犯邵喜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,批准其于2026年2月13日起暂予监外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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