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马福清,性别 男 ,1954年11月20日出生, 回 族,居住地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,因犯故意伤害罪经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5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。现刑期自2022年11月3日起至2032年11月2日止。现在晋城监狱服刑,因患严重疾病,晋城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。经审核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、《监狱法》第二十五条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第五条之规定,本局认为罪犯马福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,批准其于2025年4月18日起暂予监外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