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杜文江,性别 男 ,1967年3月14日出生, 汉 族,居住地山西省襄垣县,因犯贩卖毒品罪经襄垣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2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刑期自2018年3月29日起至2033年3月28日止。现在太原第二监狱服刑,因患严重疾病,太原第二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。经审核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、《监狱法》第二十五条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第五条之规定,本局认为罪犯杜文江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,批准其于2025年4月1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