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焦辉,性别 男 ,1987年1月6日出生, 汉 族,居住地山西省运城市绛县,因犯盗窃罪经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9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6千元。现刑期自2025年9月26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止。现在晋城监狱服刑,因患严重疾病,晋城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。经审核,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、《监狱法》第二十五条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第五条之规定,本局认为罪犯焦辉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,批准其于2025年12月1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