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籍天虎,性别男,1950年12月16日出生,汉族,居住地洪洞县辛村镇,因犯故意伤害罪经山西省洪洞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民事赔偿59396.4元。刑期自2024年11月26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止。现在晋城监狱服刑,因患严重疾病,晋城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。经审核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五条、《监狱法》第二十五条和《暂予监外执行规定》第五条之规定,本局认为罪犯籍天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,批准其于2025年10月2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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